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在其官網發布了關于舉行《深圳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的公告。該征求意見稿包含了有關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獎勵制度,另外,舉報人舉報后并積極協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處環境突發事件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獲最高獎勵50萬元。聽證會將于7月24日在深圳舉行,即日起至6月28日市民可自行報名參與。
征求意見稿中,根據事件的重大程度,將事件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將獎勵等級分為三級,對應9種獎勵方式。獎勵金額在100元至5萬元之間。對符合舉報范圍及貢獻程度的重大事項“一級貢獻”,獎勵人民幣5萬元,一般事項“三級貢獻”獎勵100元。在查處重大事項、較大事項時,一并查實該被舉報人有其他屬于本辦法舉報范圍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獎勵外,針對其他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按照相應事項的二級貢獻標準的50%獎勵舉報人。舉報人舉報時為被舉報人在職工作人員的,按前款獎勵標準的150%確定獎金。
而規定的重大事項有: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含重金屬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等。較大事項有: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未經審批開工建設、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工業項目;在禁燃區內企業工業鍋爐燃用煤、重油、木材等高污染燃料的行為等。
值得關注的是,舉報人舉報后還積極協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處環境突發事件,并對降低環境污染、人身和財產損失做出重要貢獻的,可以選擇不再適用上述獎勵辦法,而是直接按照以下四個檔次進行獎勵:一般環境突發事件的獎勵人民幣10萬元: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獎勵人民幣20萬元;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獎勵人民幣30萬元;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獎勵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