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環保局印發了《佛山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并于昨日起實施,佛山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此進行解讀。對比之前佛山出臺的舉報辦法,《獎勵辦法》適用范圍更廣、放寬了實名舉報要求、舉報方式也更多樣化。市民可通過佛山市及各區環保局官方微信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在市民最關心的獎金方面,《獎勵辦法》明確,對于有效的舉報,獎金最高可達20萬元。
辦法出臺:可舉報涉嫌環境犯罪行為
據了解,佛山原有的《佛山市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獎勵暫行辦法》、《佛山市公眾舉報違法處置工業固體廢物行為獎勵辦法》分別于2006年和2013年制定實施,為何還要出臺新的《獎勵辦法》?
佛山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原有的有獎舉報辦法已不能適應當前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需要。一方面,獎勵適用范圍狹窄,僅針對于違法偷排工業廢水、違法傾倒固體廢物等行為,針對于目前處罰較為集中的不正常使用廢氣治理設施、涉嫌環境犯罪等行為均未涉及。另一方面,之前的獎勵辦法對于舉報人實名制要求較嚴格,制約了舉報的積極性。
該負責人說,為了支持和鼓勵廣大市民對環境保護公共事務進行監督,提高群眾舉報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行為,市環保局在征求市、區有關部門及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按照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出臺了《獎勵辦法》。
舉報方式:可來電來信也可微信郵件
根據《獎勵辦法》,適用有獎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共有8種,其中包括: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擅自建成化工、電鍍、紡織印染、造紙、鋁型材、金屬表面處理企業,并排放污染物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方式排放廢水的;擅自拆除、閑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廢水、廢氣污染物治理設施(含自動監控設施);通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廢水、廢氣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等方面。
為何將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列入有獎舉報的范圍?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獎勵辦法》重點考慮兩方面行為:一是對環境危害性大;二是環境違法手段較為惡劣、隱蔽性強,主觀惡性大。“比如私設暗管偷排,對于該類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平時檢查執法很難發現,通過有獎舉報,大大提高執法的針對性。”該負責人稱。
據介紹,任何市民一旦掌握環境違法行為線索,既可以向市環境保護局舉報,也可以向佛山市五個區的區環保局舉報。
獎勵標準:最高獎20萬元 最低500元
根據《獎勵辦法》,如果舉報的違法行為被依法立案并實施罰款,將根據舉報價值等級,分別按案件罰款金額的20%、10%、5%的標準予以獎勵,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按日計罰的,參照第一次行政處罰金額計算)。另外,舉報人舉報的違法行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后,經人民法院審判,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舉報人的舉報涉及多項的,按獎金最高的一項予以獎勵。
至于什么是舉報價值?對此,佛山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舉報人舉報的內容越翔實,且能參與到現場調查取證的,給予的獎勵也越高,最高可獎到20萬元。但對于取證相對困難,只能提供線索的舉報,也會給予一定的獎勵,最低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