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各持證企事業單位應于2023年1月15日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企業端”完成2022年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提交工作。《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由國務院于2021年1月24日發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條規定,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頻次和時間要求,向審批部門提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職業健康培訓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以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