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時的定義指生產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三同時”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2、建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分類監管制度。根據危險性和規模大小進行分類監管,切實做好重點行業的建設項目設施審查備案和竣工驗收]作,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通過驗收后,項目單位應及時向相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1、《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010年12月14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5年4月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7號修正)
3、《勞動法》第六章 第五十三條明確要求:“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項目設立;
2、設施設計;
3、試生產批復文件;
4、驗收的批復文件;
5、預評價報告;
6、驗收評價報告;
7、設施設計專篇;
8、安裝單位的報告;
9、監理單位的報告。
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將處以“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限期改正,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周期:30天
周期:30天
周期:30天
周期:5-7天
周期:15-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