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了解中央企業貫徹落實新修改的《職業病防治法》情況,掌握中央企業職業衛生工作情況,推動中央企業帶頭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確定分期分批聽取中央企業職業衛生工作情況匯報。 請各單位按照《中央企業職業衛生工作情況匯報提綱》要求,提前做好準備,具體匯報時間另行通知。
《中央企業職業衛生工作情況匯報提綱》
一、單位基本情況
簡要介紹單位主要業務范圍,下屬單位數量及分布情況,單位員工總數,存在職業病危害企業數量及主要職業病危害情況,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累積職業病發病情況等。
二、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一)職業衛生組織管理情況。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責任制及制度建設情況等。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及管理情況
(二)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是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近年來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情況,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按照規定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情況等。
(四)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與定期檢測情況。單位是否配備監測儀器設備,開展日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是否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向勞動者和屬地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情況等。
(五)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包括用人單位設置公告欄、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存在或產生高毒物品的作業崗位設置高毒物品告知卡等。
(六)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及管理情況。
(七)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及管理情況。
(八)職業衛生培訓。包括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情況、勞動者上崗前和在崗期間培訓情況、接觸嚴重職業病危害崗位人員培訓情況等。
(九)職業健康監護。包括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情況,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及管理情況。
(十)應急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十一)勞動合同管理。包括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傷保險繳納情況,勞動合同中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等。
(十二)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衛生管理情況,工程分包、轉包職業衛生管理情況等。 三、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下一步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五、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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