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安監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各地開展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基本情況摸底調查,其目的是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國辦發〔2009〕43號)和《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國辦發〔2011〕47號)提出的工作任務,摸清我國工礦商貿領域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本情況,為職業病危害分級分類監管、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建設等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一、調查的對象和范圍
調查對象為我國境內產生職業病危害且正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調查行業范圍包括第二產業和部分第三產業用人單位。
二、調查的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名稱、工作場所地址、所屬行業、分性別職工總數、分性別接觸各類職業病危害人數等(見附件1)。
調查時間:2014年7月至12月。
三、調查的組織實施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要求認真填寫職業病相關危害調查信息,并做好調查信息的審核、匯總和報送工作。
四、調查的具體方法
(一)用人單位數據采集。采取用人單位主動填報與調查人員上門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通過聯系同級工商、統計、行業主管部門以及鄉(鎮、街道),詳細掌握全國第三次經濟普查中與本次調查相關的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對于具有一定規模的用人單位,可以采取集中召集或逐個通知的方式,告知調查事項,明確調查要求,由用人單位自行下載調查表并填寫相關信息,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至鄉(鎮、街道)或縣級安全監管部門。
對于規模相對較小的用人單位,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借助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力量,或者聘請相關單位(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校)人員為調查人員,由調查人員到用人單位逐戶進行調查登記,幫助用人單位做好信息填報。
(二)用人單位數據審核和匯總。用人單位自行上報的數據或調查人員上門采集的信息,上報至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后,由縣級安全監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調查表作為基礎信息留存縣級安全監管部門。
(三)安全監管部門逐級報送。匯總表格采取逐級報送的方式,由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報送至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送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最后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系人及電話:孫棟梁,010-64463004〈帶傳真〉;電子郵箱:sundl@chinasafety.gov.cn)。
五、調查的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安排布置階段。2014年6月,各地區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安排布置。
(二)摸底調查階段。2014年7月至11月進行全面調查。
(三)數據上報階段。2014年12月上旬進行數據整理,2014年12月中旬前完成調查信息的匯總與上報工作。
六、調查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明確一位負責人,加強摸底調查的組織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充分發揮和借助鄉(鎮、街道)的力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產生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進行全面準確的排查摸底。
(二)做好協調和信息審核。要加強對調查工作的協調指導,隨時調度和掌握調查進展情況,及時解決調查工作中的各類問題。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填報數據的審核,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三)加強咨詢和指導。要組織好對調查對象的宣傳咨詢工作,引導他們積極配合并參與到調查中來。要設立專門咨詢電話,做好調查問題解答,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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