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現狀評價不甚了了,不明白與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有什么區別,不清楚做這個的目的是什么。本文就一家紡織企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案例做一個詳細的解讀,以便讓更多企業有一個詳細的了解。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的目的:
摸清某紡織廠職業病危害因素狀況,對超標崗位或工種提出控制措施。方法:對紡織廠生產崗位或工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現場調查和檢測。結果:精梳、并條、粗紗、梳棉、細沙、精紡崗位作業工人接觸粉塵總塵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限值標準;對工作場所內8個工段,21個崗位或工種進行噪聲檢測,最大聲強93.0dB(A),最小聲強82.4dB(A),平均85.7dB(A),其中17個崗位或工種不合格,合格率19.05%。結論:某紡織廠作業崗位或工種接觸粉塵和噪聲危害因素合格率較低,應該改善作業環境,加強個人防護,保護勞動者健康。
為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摸清紡織廠生產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狀況,給企業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和管理提供依據,按照國家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我們對周口市某紡織廠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進行了調查、檢測和評價,現將結果分析報告如下:
1 材料及方法
1.1 一般情況調查指企業的基本概況,主要工藝流程,主要原料及產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1.2 檢測項目包括空氣中的粉塵濃度檢測和工作場所噪聲強度檢測。
1.3 檢測方法粉塵濃度的檢測按GBZ159-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采樣規范》[1]和GBZ/T192-2007《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規定的方法進行采樣測定。噪聲強度檢測按GBZ/T189-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2]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1.4分析評價依據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3],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4], 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二部分》[5]。
1.5采樣檢測儀器DFC-3BT型粉塵采樣器,AKFC-92G型個體粉塵采樣器,HS6288噪聲分析儀,HS5633數字聲級計,AE240型分析天平,檢測儀器在使用前均經計量部門校準。
1.6 采樣頻次及時間:粉塵個體采樣:每日一次(一個工作班),每次采樣應為8個小時,工作場所粉塵濃度過高時,可更換濾膜、進行1次以上采樣,連續采樣三個工作日,其中應包括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的工作日。
粉塵定點采樣:即短時間接觸濃度(STEL)采樣,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采樣點,在一個工作日內空氣中粉塵濃度最高的時段進行采樣,每次采樣時間為15min,連續采樣三個工作日。
噪聲檢測:工作場所聲場分布均勻選擇3個測點,每個測點測量3次,取平均值;工作場所聲場分布不均勻時應將其劃分若干聲級區,每個區域,選擇2個測點,每個測點測量3次,取平均值;勞動者工作是流動的應使用個人噪聲劑量計進行測量。
2 結果分析
2.1 一般情況某紡織廠位于周口市某縣境內,1986年建成投產,分清花、梳棉、精梳、粗條、成品等5個工段。年產棉紗3000余噸。該廠現有員工200余人,其中生產人員100余人。主要分布在精梳、并條、梳棉、細沙、精紡等工作崗位,每崗位實行三班三運轉制度,每班工作8小時。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塵、噪聲等。
2.2 主要工藝流程:清花→粗條→精梳→并條→細沙→入庫。
2.3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分布。精梳、并條、粗紗、梳棉、細沙、精紡、粗紡等工段存在粉塵的危害,皮輥、清花、粗紗、梳棉、細沙等工段存在噪聲的危害。
2.4 粉塵檢測結果:工作場所作業工人接觸粉塵總塵濃度檢測結果見附表。
從附表看出,精梳、并條、粗紗、梳棉、細沙、精紡崗位作業工人接觸粉塵總塵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限值標準。粗紡崗位作業工人接觸粉塵總塵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限值標準。
2.5 噪聲檢測結果: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每天連續接觸噪聲8小時,噪聲聲級衛生限值為85dB(A) 。本次在該廠工作場所內8個工段,21個崗位或工種進行噪聲檢測,最大聲強93.0dB(A),最小聲強82.4dB(A),平均85.7dB(A),其中17個崗位或工種不合格,合格率19.05%。不合格場所主要是精梳工段A201E、精梳工段A701E、精梳工段FA311、并條工段FA423、皮輥BS516、清花A0761、精梳工段107號A201E、精梳工段207號A201E、精梳工段301號A201E、精梳工段2號FA311F、并條懸定粗紗機FA423A7號、并條懸定粗紗機FA423A5號、皮輥旁201號BS516、皮輥旁303號BS516、皮輥旁305號BS516和清花崗位A0761。
3 討論
某紡織廠在生產過程中存在或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生產性粉塵和噪聲為主,應予以重點治理。
3.1 產生粉塵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應盡量考慮機械化和自動化,加強密閉,避免直接操作,加強對設備跑、冒、漏塵的地方管理及維修。
3.2 產生粉塵的設備應每班清掃,事故性粉塵散落應及時清理,減少二次揚塵。
3.3 染塵的工作場所應當設置密閉的防塵工人值班室。每班打掃衛生,保持值班室干凈整潔。
3.4配備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粉塵個人防護用品(防塵帽、防塵口罩等)并確保工人經常、正確佩戴。特別要重視不合格崗位或工種的個人防護,防塵口罩濾膜必須定期更換。
3.5工廠車間外空地上應安裝自動噴水控制器并要經常使用,保證水源通暢,避免工廠內粉塵隨風飛揚。
3.6 對本次噪聲超標崗位,應進行噪聲治理,治理措施可采取使用低噪聲設備,改進生產工藝和布局,合理選擇材料,盡可能降低噪聲發生。也可采取吸聲、隔聲、減振、消聲等技術措施控制噪聲傳播。采用現代工程技術治理手段后仍無法達到衛生限值時,可采用防噪耳塞、耳罩等有效個人防護用品。
3.7 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如嚴格貫徹職工教育培訓制度、定期組織檢查、制定相應的獎罰制度等。
3.8 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強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9 加強職工職業衛生知識方面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自我防護意識。
3.10 車間內各工段應分隔隔離,以減少不同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間的相互影響。
參考文獻
[1] GBZ159-2004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采樣規范
[2] GBZ/T189-2007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
[3] GBZ1-2002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4] 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
[5] GBZ2.2-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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