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國家計生委和安監等部門聯合發布了新修訂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在原來的《職業病目錄》基礎上新增了18種職業病范疇。并將目錄名稱增加了分類這一詞,為的是體現新版《職業病防治法》對于分類和目錄的規定。那么這次新增的18種職業病都哪些呢?具體如下:
1、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
2、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硬金屬肺病;
4、白斑;
5、爆震聾;
6、銦及其化合物中毒;
7、溴丙烷中毒;
8、碘甲烷中毒;
9、氯乙酸中毒;
10、環氧乙烷中毒;
11、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
12、凍傷;
13、艾滋病(限于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
14、萊姆病;
15、毛沸石所致肺癌;
16、胸膜間皮瘤;
17、煤焦油;
18、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癥或淋巴管閉塞癥(限于刮研作業人員)。
此次新增了18種職業病,體現了我國對職工人身健康權益的保護更為全面,更為完善,更為適應目前各行業的現實情況。如其中的“艾滋病(限于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一項,就完全是照顧到兩個職業的特殊性,對從事這些職業的人員予以應當的權益。
我們應該知道,職業病是以防治為主的,發布這些目錄的目的雖然是在于確定有這些病狀的人的合法權益,但我們應當更多的將精力放置到防治上,企業用人單位應主動申報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找專業的職業衛生檢測機構做職業衛生檢測及職業危害評價,以從源頭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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