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9日電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河南省登封市君召鄉,十幾名塵肺病人被鄉政府買斷索賠權,他們把對用工方的索賠權和追訴權“全部轉讓”給了鄉政府,獲得了4萬-5萬元不等的賠償,實際上維權之路被“堵死”。因大量塵肺病人因未納入工傷保險而得不到基本的醫療救治,病死率極高。
據原衛生部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累計報告塵肺病患者676541人,死亡149110人,病死率為22.04%。目前大量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中小企業職工并不在健康監護范圍之內。
有關專家估計,目前塵肺病患者超過100萬人,而有民間組織估算,目前中國累計塵肺病患者達600萬人。塵肺病已成中國最嚴重的職業病,發病率高居職業病之首。
塵肺病人艱難維權路
如此大量的塵肺病人,他們的保護卻并不到位,多數是在維權的道路上艱難前行。
所謂買斷索賠權,事實上是要求塵肺病人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任何部門和企業要求補償”,從此自生自滅。
實際上,4萬-5萬元的賠償只能勉強承擔一到兩年的治療費用。一兩年以后,他們的病情沒有任何轉機,而維權之路被“堵死”。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處理時間長,除了導致農民工無法及時得到賠償外,還有可能因為農民工自身法律知識的欠缺,不懂得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證據,導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以及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的事實由于時間的推移而無法認定。”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佟麗華說。
“已超出1年的法定申請時限”成為塵肺病人在工傷申請被駁回受理的有力依據。
2009年的“開胸驗肺”事件,讓張海超成為中國最有名的塵肺病患者。他的職業病診斷及給賠償得以“特事特辦”,領到了61.5萬元。但在2012年9月,張海超被告知取消低保。當地有關負責人稱,“國家審計署于今年3月下發文件,要求取消包括張海超在內的近300戶的低保。”
而張海超所在的河南省新密市,新農合醫保和低保是捆綁的,低保戶不需要另行繳納新農合保費。張海超的低保被取消了,他又沒有繳納新農合保費,所以今年張海超父母的數萬元醫療費,至今都無法報銷。
2012年10月17日,張海超寫了一封3000多字的公開信,想給6歲的女兒尋找一個收養她的家庭。張海超的這封“托孤”信,或許是因為呼吸衰竭威脅著這位塵肺三期患者的生命,令他不得不為年幼的女兒的以后打算。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陳靜瑜表示,《塵肺病防治條例》頒布已25年,僅針對塵肺病防治作出規定。處罰措施沒有具體細則,且處罰還需經當地政府同意,在地方政府與企業有著利益關聯的情況下,這顯然不具可操作性。
建議政府牽頭納入社保和醫保體系
“建議政府采取綜合措施,解決塵肺病農民工的醫療救助和生活救助問題。”陳靜瑜說,大量塵肺病農民工因未納入工傷保險而得不到基本的醫療救治,病死率極高。
他建議,由政府牽頭建立塵肺病救助和補償專用基金,基金由政府和企業共同負擔,并建立“塵肺病救助基金委員會”,他的建議,得到了江蘇省多名人大代表的支持。
“要加強工人健康保護。如果工人患上塵肺病,企業、社會、政府都要對其負責。”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常委吳先寧認為,由于塵肺病責任認定比較困難,因此,政府應該行動起來,把塵肺病納入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障中。
全國人大代表謝子龍也提交《關于切實解決塵肺病農民工醫療和生活救助問題的建議》指出,需要簡化塵肺病職業病診斷、工傷認定流程。對于找不到責任雇主,無法證明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的,建議只要按照病種就可以申請鑒定為職業病。
在今年兩會召開前,知名媒體人王克勤等通過微博發起“大愛清塵·尋救中國塵肺病農民兄弟大行動”。“大愛清塵”官方微博發起這樣的倡議尋找熱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掙扎在生命線上的塵肺病人呼吁獲得更多保護。
為實現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2030年完全消除塵肺病,及我國將在2015年基本消除塵肺病的目標,3月27日,中國煤礦塵肺病防治基金會定點醫院在煤炭總醫院掛牌。中國煤礦塵肺病防治基金會以國家財政資金為基礎,募集各方善款,救助塵肺病患者,為提出申請并符合救助條件的塵肺病患者提供每人1萬元的資助,并將救助行動延續到醫療環節。
來自: 人民網